財政部答復函:改革評審專家管理和抽取相關制度 進一步優化政府采購方式和程序
2023-10-23
近日,據住建部官網顯示:資質申報常見問題—通用問題更新,明確了建企資質重組分立合并實施細則。具體如下:
財政部關于政協第十四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第03914號(財稅金融類249號)提案答復的函
財庫函〔2023〕11號
張萍等4位委員:
你們提出的《關于規范會計師服務市場招標程序建議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近年來,財政部高度重視促進注冊會計師行業公平競爭,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財務審計秩序 促進注冊會計師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1〕30號,以下簡稱國辦發〔2021〕30號文)關于“推進以質量為導向的會計師事務所選聘機制建設”的要求,加強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規范會計師事務所選聘流程,致力于維護公平競爭的會計市場環境。
一、政府采購領域有關政策措施
會計審計服務是政府采購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財政部通過優化采購方式體系,完善采購評審制度,加強采購需求標準建設,不斷提升會計審計服務采購的專業化水平。一是出臺《政府采購框架協議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110號),規范多頻次、小額度會計審計服務采購活動。二是進一步明確最低評標(審)價法和綜合評分法的適用情形,規定對于技術復雜、性質特殊的大型裝備、專業化服務等項目,采購人可以采用綜合評分法,圍繞產品性價比進行評審,推動優質優價采購。三是推動研究制定會計審計服務需求標準,為采購人開展相關專業服務采購提供基準和參考,提高競爭報價的有效性。
關于您提出的“讓具有注冊會計師資質的專業人員參加評標委員會、完善網絡化招投標方式”等建議,目前,政府采購項目評審專家一般是按照采購品目抽取,盡可能保證專家的專業性。對于技術復雜、專業性強的采購項目,通過隨機方式難以確定合適評審專家的,采購人還可以依法自行選定相應專業領域的評審專家。同時財政部積極推進電子化政府采購平臺建設,有效簡化了采購流程,提升了采購效率。
下一步,財政部將通過修訂政府采購法等法律制度規定,改革評審專家管理和抽取相關制度,進一步優化政府采購方式和程序,促進專業服務采購質量的提升。
二、國有企業、上市公司選聘會計師事務所有關政策措施
今年5月,財政部會同國務院國資委、中國證監會印發了《國有企業、上市公司選聘會計師事務所管理辦法》(財會〔2023〕4號),規范國有企業、上市公司選聘會計師事務所行為,促進注冊會計師行業公平競爭,推動提升審計質量。主要內容如下:一是限制低價惡性競爭。按照國辦發〔2021〕30號文的要求,完善了評價標準和價格權重公式。即質量管理水平的分值權重應不低于40%,審計費用報價的分值權重應不高于15%。對于連續聘任時出現審計費用下降的情形,明確規定審計費用下降20%以上的,國有企業、上市公司應當按要求提供情況說明或予以披露。二是促進公平競爭。明確要求國有企業、上市公司在選聘會計師事務所過程中,應當保障選聘工作公平、公正進行,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擬應聘會計師事務所,不得為個別會計師事務所量身定制選聘條件。三是壓實審計委員會責任。明確審計委員會在企業選聘會計師事務所時應發揮的職責及重點關注事項,增加了企業對會計師事務所履職情況報告和審計委員會履行監督職責情況報告的披露義務。
此外,2022年7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3部委還聯合印發《關于嚴格執行招標投標法規制度進一步規范招標投標主體行為的若干意見》(發改法規規〔2022〕1117號),進一步強化招標代理機構監管,發揮行業協會自律作用,加強評標專家管理,并推進招標投標全流程電子化。
下一步,財政部將充分吸收借鑒委員建議,會同有關部門持續規范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上市公司等各類主體選聘會計師事務所行為,努力打造公平公正、規范高效、陽光透明的市場環境。
感謝您對財政工作的關注和支持,歡迎再提寶貴意見。
聯系單位及電話:財政部國庫司 010-68552389
財 政 部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