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一起、曝光一起、糾正一起——財政部發文促地方公開預決算
2016-12-13
針對前期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財政部24日對外發布通知,進一步部署地方預決算公開工作。要求對除涉及國家秘密外應公開事項,不得少公開、不公開,并將強化監督檢查和認真落實追責制度,發現一起、曝光一起、糾正一起。
2015年底,財政部首次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了地方2015年預算和2014年決算公開情況專項檢查。結果顯示,截至2015年10月31日,檢查涉及的省市縣25萬多個三級預算單位中,有36638個單位未公開2015年部門預算,56481個單位未公開2014年部門決算。多地因未按規定公開部門預決算報告被點名批評。
“主動公開意識不強,主體責任履行不力,未公開部門預決算的單位較多,已公開的預決算不同程度存在不夠細化、時間滯后、公開渠道不規范”——此次發布的《關于切實做好地方預決算公開工作的通知》中,財政部再度指出當前地方預決算公開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
財政部在通知中提出要標本兼治,積極完善預決算公開長效機制。要求進一步落實預決算公開主體責任,地方各級財政部門和各部門要嚴格執行《預算法》,牢固樹立依法公開觀念,增強主動公開意識,切實履行公開責任,扎實做好預決算公開工作。
在現有公開渠道的基礎上,縣級以上地方財政部門要建立預決算公開統一平臺,從2017年起將本級政府預決算、部門預決算在平臺上集中公開,方便社會公眾查閱和監督。
健全預決算公開工作考核制度。將預決算公開情況納入地方財政和部門工作績效考核范圍,強化職能部門和相關人員責任。財政部建立考核機制,將地方預決算公開情況納入中央財政對地方財政工作考核體系。
加強預決算公開工作的監督檢查,認真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應當發現一起、曝光一起、糾正一起,層層傳導壓力,并將情況及時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報告。對不依法履行公開義務、不按規定公開預決算的,要建議監察機關依照《預算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對2015年地方預決算公開專項檢查發現的問題,要求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認真對照《預算法》和中央有關文件規定,逐一甄別,依法應當公開的要督促部門立即公開,公開要素不全的要督促部門補充公開,公開形式不規范的要督促部門采用規范形式公開。
同時,要求地方各級財政部門和各部門抓緊排查2016年預決算公開情況,發現問題要立即糾正。及早謀劃,提前部署2017年預決算公開工作,要依法依規公開預決算,除涉及國家秘密外,不得少公開、不公開應當公開的事項,確保公開情況真實、內容完整。